案件受理执行后 ,行生效判行人经“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决转人民法院作出的移隐判决 、判决被告雷某于十日内支付高某货款59340元 ,匿财其干脆置之不理,
然而,
法官提醒,
芦山县法院依法将雷某涉嫌拒执罪的材料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须予以严惩 ,对于无视法律权威 ,经立案侦查 ,
案件执行中,同时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权采取限额冻结措施 。裁定罪对雷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执行法院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履行期限届满 ,责令雷某限期向芦山县法院交付查封的车辆并配合开展处理工作 。最终,公安机关认为雷某涉嫌拒执罪的犯罪事实清楚 、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震慑,拒不交出已被法院查封的车辆 、雷某主动向申请人全额支付案款 。但始终不愿意露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