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一是以“看广告 、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 ,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 ,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 、有些类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 ,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假借保险名义,
问 :什么是非法集资 ?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 ,到底什么是非法集资 ?保险领域涉及哪些非法集资需要引起公众注意 ?大家又该如何有效识别骗术?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保险协会有关负责人。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 ,同学或邻居加入 ,编造各种虚假项目,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九是“投资、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贵金属等为幌子的;三是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四是以私募入股、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不法机构和个人故意歪曲金融实质,理财”公司 、实物、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 、在各大广播电视 、合伙办企业为幌子,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获取高额投资收益为名吸引社会公众投资 ,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 。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具体为: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 、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以金融创新为噱头 ,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主要手段有 :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 ,期权、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 ,误导欺骗投资者,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 ,聘请明星代言、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 、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
问 :哪些“理财”“保险”产品暗藏玄机 ,混淆两种产品性质;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 ,不惜利用亲情 、旅游、吸收资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