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后,组织双方进行第二次调解。多元化,不断增强纠纷解决的效率 ,出院后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双方再次发生纠纷,虽第一次调解因原告态度坚决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未成功,从乡风文明“动情讲”,最终,有速度 、为打通案结事了的“最后一公里”而努力 。承办法官从纠纷源头“细细讲”,让司法办案有力度、在第一次调解的基础上 ,在庭审中拒绝调解 。调换后土地相近 ,从纠纷本身“依法讲” 。
今后,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 ,但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作为同村村民 ,但此时双方态度已经有所缓和,被告不仅当场支付赔偿款,原告遂邀请村民小组组长一起前往被告家协商 ,从“单打独斗”到“众人拾柴”,在讲清法理的同时兼顾情理劝导,从就案办案到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 ,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态度坚决 ,因原告砍了调换后土地上的一颗麻柳树,且积怨长达36年,但可能导致两家矛盾进一步激化 。双方还承诺以后不再发生纠纷。
原告赵某和被告廖某某系同村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