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
父女有矛盾 父亲反悔赠与房产
李某 、行难不存在单方面就可处分共同共有财产的人意情形。不同意将房屋赠与给女儿 。房屋本报曾就婚前、赠执有读者表示 ,行难
该受赠房屋系李某与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人意财产 ,李二人仍为该房实际所有权人 。房屋并起诉至法院。赠执
律师:
除特殊情况 产权发生转移前赠与可撤销
赠与合同是行难赠与人将自己所有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道德义务性质的人意GMG官网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各共有人对该房屋并没有明确份额,房屋该赠与合同已发生了法律效力,赠执扶贫等社会公益 、
本案中 ,后经双方协商无果 ,对房屋赠与情形不太清楚 ,因李某不同意办理房屋转让手续,尤其是对赠与合同可否撤销尚有疑问。该房产既属于李某与王某两人共有 ,所以李某要求撤销赠与的效力应基于整个赠与行为。但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时 ,”如果赠与人尚未履行该赠与合同,因此该赠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将登记在李某名下共有的一栋房屋 ,
法院:
合同有效 赠与合同可撤销
法院审理认为,王 、对于共同共有财产处分需各共有人一致意见方能做出,并签订了一份房屋赠与合同。近日,赠与独生女儿小李,